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毕业生若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如学分绩点不足2.0、外语或计算机考试未达标、毕业论文不合格等),将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证。 独立学院自2005年起颁发自有文凭,学位证由文正学院直接授予,与苏州大学证书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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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核心条件
需满足学分绩点≥2.0、毕业论文成绩≥70分、外语水平达标(如英语四级达到六级报考线或课程绩点≥2.0)。计算机专业需通过省级考试,非外语专业学生需满足语种对应的国家考试或校内考核要求。 -
常见不授予学位的情况
包括学分绩点低于2.0、考试作弊受处分未解除、毕业论文抄袭或未通过答辩、未取得毕业资格等。部分专业对计算机等级考试有额外要求,未达标者同样无法获证。 -
证书颁发主体与历史沿革
自2005年改制为独立学院后,毕业证和学位证均标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与苏州大学证书分离。学生需通过文正学院自主审核流程,符合条件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定。 -
补救措施与注意事项
未达标的毕业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重修课程,或通过补考、重写论文争取达标。需关注学院每年更新的学位授予细则,尤其是外语和计算机政策的微调。
总结:学位证获取与学业表现直接挂钩,建议在校期间优先确保核心课程成绩,及时关注学院官方通知以避免遗漏关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