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申请抚恤金的流程和相关信息如下。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年龄和服役年限:申请人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户籍要求: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特定条件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 参战退役军人:需提供参战证明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 残疾退役军人:需提供残疾证明及身份证明。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 个人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退伍证原件、小二寸照片4张、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号复印件等。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保存单位公章、银行账号复印件等。
办理步骤
- 提交申请:携带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 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 审核: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材料,审定身份、年龄、服义务兵役年限等条件,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 备案: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建档,并做适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和地址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和投诉
- 咨询:可以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和标准。
- 投诉:若补贴未按时发放或数额有误,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并申请复核,必要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申请抚恤金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初审、审核和备案。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抚恤金。
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有哪些优抚政策?
河北省对60岁退伍军人有多项优抚政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策内容: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适用对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1748元,每月979元。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1784元,每月982元。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 补助标准:烈士遗属每人每年4257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35676元,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32688元。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补助标准: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7301元,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6761元。
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如何办理优待证?
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办理优待证的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 身份要求:必须是退役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或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
- 其他条件:如果是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所需材料
-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用于制作优待证。
- 其他证件:如义士家眷、伤残证件、参战证件等(视个人情况提供)。
办理流程
- 信息采集: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户口本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采集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信息。
- 申请登记: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村(居)委会将办理证件人员信息报送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进行初审,打印证件并统一填写《河北省优待证发放登记表》。
- 审核与发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办理证人员进行审验,审核通过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发放至退役军人。
注意事项
- 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 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申请抚恤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河北省60岁退伍军人申请抚恤金的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 入伍时间: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
- 年龄要求: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 未享受其他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申请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丢失,需提供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保存单位公章)。
- 小二寸照片若干张。
-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号复印件。
办理流程
- 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 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审核: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审定其身份、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 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张榜公示。
- 备案: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审定的申领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录入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补助标准
根据最新的政策,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中央财政对部分省市按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办理时间和地址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 办理地址: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