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行“国家统筹+属地管理+行业分工”的三级管理体系。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职称评审的顶层设计,省级及以下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卫生等)则负责本行业的具体评审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经核准备案后也可自主组建评审委员会。
- 国家级管理:国家层面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职称评审政策框架和通用标准,确保全国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例如,明确职称系列分类、基本申报条件等。
- 地方执行:各省、市、县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评审过程。例如,北京市人社局会发布年度评审通知,明确材料提交时间和流程。
- 行业协同:教育、工程、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本领域职称标准的细化,并可能组建行业评审委员会。例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常由教育部门主导。
- 单位自主权: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等经批准后可自主评聘职称,但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或地区要求,且需接受人社部门监管。
评职称的管辖权清晰且分层明确,申报人需根据自身单位性质和行业归属,对应查找当地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具体评审通知。建议提前关注官方渠道,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