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前一天
失效期标识是药品包装上用于标明药品失效时间的标注方式,其核心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则
-
日期计算方式
- 标注到日 :如“失效期:2026年11月13日”,表示可使用至2026年11月12日,次日起失效。 - 标注到月 :如“失效期:2026年11月”,表示可使用至2026年10月31日,次月起失效。 - 标注到年数或月数 :如“有效期3年”,以生产日期推算,如2024年11月15日生产则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4日。
-
使用截止时间
- 无论标注到日、月还是年数,均以标注日期的前一天为最后使用日。例如“失效期:2026年11月13日”不可使用至2026年11月14日。
二、常见标注形式
-
直接标注失效期
- 格式为“失效期:XXXX年XX月XX日”或“失效期:XXXX年XX月”,需标注具体日期或月份。
-
进口药品特殊标注
- 常用“EXP date(截止日期)”或“Use before(使用前)”表示,日期格式可能因国家而异(如美国月-日-年,日本年-月-日)。
三、注意事项
- 有效期与失效期区别 :有效期标注到日/月/年数,指可安全使用的时间段;失效期标注到日/月,指不可使用的时间点。- 查看方法 :检查包装标注的“失效期”或“有效期至”字样,注意日期格式是否清晰。通过以上规则,可准确判断药品剩余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