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公示后需完成户口迁移、材料提交及配套手续办理,核心步骤包括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原籍迁出、上海落户登记及社保转移等。以下是具体流程:
-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公示结束后,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至上海落户地派出所领取证明。长三角地区(浙苏皖)签署过跨省网迁协议的,可跳过原籍迁出步骤。 -
原籍户口迁出
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此步骤可委托家人代办。 -
上海落户登记
本人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房产证(或公共户证明)等材料,到上海派出所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新身份证可选择邮寄。 -
配套手续办理
- 社保医保转移:凭新户口本至区社保中心办理接入。
- 就业创业证:需携带户口本、学历证明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否则影响入职。
- 居住证注销:若曾办理居住证,需及时注销。
- 子女入学: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等申请入学。
提示:全程需确保材料真实,失信行为将影响后续申请。建议提前咨询派出所或人社部门,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