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业年报开始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 ,至 2025年6月30日 完成。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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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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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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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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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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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调整
- 自2025年1月1日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年度自查报告将纳入市场监管年报,实现“多报合一”,取消纸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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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方式
- 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网上填报,或关注“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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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
- 逾期未申报可能导致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单,并面临处罚。
建议 :企业应尽早完成年报,确保数据准确合规,避免因系统更新或政策调整影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