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会计年度
企业年报应报告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情况,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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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企业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上一年度(即报告年度前一年)的年度报告。例如,2025年需提交2024年的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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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补充说明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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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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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需覆盖完整会计年度,通常对应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但具体以企业注册登记时确定的会计年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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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遇不可抗力无法按时申报,需在障碍消除后90日内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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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
企业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可能面临罚款、经营异常名录公示等法律后果。
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避开年报高峰期(如1-2月)申报,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