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以学校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
一、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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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伤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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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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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缺课超过一学期总学时1/3(如2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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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或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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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特殊疾病(如传染性疾病在传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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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变故、出国留学等不可抗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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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休学期限
- 一般以1年为期,特殊情况可延长,但累计不超过2年。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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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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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本人或监护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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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药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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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需额外材料(如出国证明、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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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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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初审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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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需指定医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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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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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间学籍保留,复学时可回原级或下一级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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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伤病休学复学后,学校应如实开具学业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