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满后,并不是自动入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相应流程,具体如下:
入编条件
服务期满三年: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为三年,需完成整个服务期限。
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需通过设岗县(市、区)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表现、教学能力、工作态度等。
愿意留任:特岗教师需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在当地学校任教。
入编流程
申请入编:服务期满且符合入编条件的特岗教师,需向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编申请。
审核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服务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等。
办理入编手续:审核通过后,设岗县(市、区)将为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包括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等。
落实工作岗位:入编后,特岗教师将被正式安排到相应的教学岗位,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政策支持
工资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职称评聘:特岗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优惠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还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优惠政策,如考研加分、公务员报考优惠等。
综上所述,广西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满后,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并完成相应流程,就可以顺利入编并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