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新高考地区为浙江和上海,于2014年启动改革,2017年正式实施,采用“3+3”模式(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成为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先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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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时间与模式:两地作为首批试验区,2014年启动方案,2017年首届学生参加新高考,打破传统文理分科,采用“3+3”模式。首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第二个“3”由学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任选3门(浙江增加技术科目,实行“7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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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点:
- 科目自由组合:学生可根据兴趣或专业方向自主搭配选考科目,赋予更大选择权。
- 等级赋分制:选考科目成绩按等级换算,避免不同科目难度差异影响公平性。
- 多次考试机会:上海英语科目一年两考,取最高分;浙江选考科目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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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意义:两地试点为后续省份提供了经验,如北京、山东等第二批省份沿用“3+3”模式,而第三批及以后省份调整为“3+1+2”模式,进一步优化选科机制。
新高考改革通过打破文理界限、增加选择灵活性,推动教育评价多元化。考生需结合自身优势与未来规划,科学选科以应对改革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