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重点关注心血管疾病、传染病、视力听力等核心指标,同时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项目(如高原地区岗位)作细化要求。体检不合格情形包括高血压、严重慢性病、精神类疾病等,特殊岗位另有附加标准。
以下是关键分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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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项目
- 血压: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直接不合格;
- 视力:普通岗位矫正视力低于4.8(小数记录0.6)不通过,执法岗等要求裸眼视力达标;
- 听力:双耳均有障碍且佩戴助听器仍无法满足3米耳语测试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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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筛查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部分岗位允许肝功能正常者通过);
- 活动性肺结核、梅毒、艾滋病等均属一票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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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补充要求
- 公安类岗位增加体能测试及色盲色弱限制;
- 涉及食品监管的岗位需无化脓性皮肤病或肠道传染病。
提示:近年标准强调"功能性指标"而非单纯病史,建议预检时重点关注血压、转氨酶等易波动项目,避免因临时异常影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