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旗原则上需每日“晨升晚降”,但具体执行需分场所和场景。关键亮点包括:① 法定场所(如天安门广场、国家机关等)必须每日升降;② 恶劣天气可豁免;③ 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需按工作日或特定日期执行;④ 降旗仪式与升旗同等严肃,体现国家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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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每日升降的场所:天安门广场、全国人大、国务院、外交部等机构所在地,以及边境口岸、哨所等,必须严格遵循“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的规定,且不得升挂破损或褪色国旗。特殊场所(如天安门)的国旗甚至需每日更换新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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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每日升降的场景:学校除寒暑假和休息日外需每日升降;企事业单位、公共活动场所等仅在国庆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或活动期间升挂,且非强制要求每日降旗,但若长期悬挂则需确保国旗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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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暂停升降;下半旗时需先升至杆顶再降至三分之一处,降旗时同样需先升至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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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旗的严肃性:降旗不得使国旗触地,需徐徐降下并妥善保管。使用过的国旗通常被编号珍藏,或用于覆盖烈士灵柩等崇高用途。
总结:国旗升降是国家尊严的体现,公民和组织应依法行事。若需长期悬挂,务必定期检查国旗状态,避免违规。日常中遇到升降旗仪式,应驻足肃立,表达对国旗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