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办企业可享受国家多项补贴政策,包括税收减免、创业补贴、**贴息等核心福利。具体而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均有专项优惠,首次创业还可获5000元以上扶持资金,且行政收费减免、水电费用民用化等政策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 税收优惠力度大:残疾人个体服务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年所得100万元以内按20%税率),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可减征。多地还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 创业补贴直接支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领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从事种植、电商等行业的残疾人,每人累计补贴可达3000元,多人联合创业可叠加计算。
- 金融**贴息优先:申请创业担保**时,国家全额或部分贴息,信用良好者甚至可免反担保。部分地方政府对困难企业提供额外**贴息支持。
- 经营成本专项减免:残疾人创办的公益性机构享受水电燃气民用价格,政府预留10%市场摊位并减免租金,部分区域提供免费店面。
提示:政策细节因地区而异,建议创业者咨询当地残联或人社部门,确保充分享受权益。保留经营证明和财务记录,便于补贴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