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度志愿专业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顺序与志愿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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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投档
考生按填报志愿顺序(如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依次投档,一旦被某志愿院校录取,则后续志愿不再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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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原则
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二、专业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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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级差分配
各专业间无固定分数级差,直接按成绩排名分配。例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成绩将减去一定分数后参与第二志愿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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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级差设置(部分院校)
部分院校采用专业级差录取,如“冲一冲、稳一稳”策略。例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时,成绩减去5分后与后续考生比较,以此类推,级差逐个增加。
三、其他关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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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比例与省控线
提前批次高校可在招生计划120%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且以省考试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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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院校要求
需面试或政审的学校,考生需通过相应考核后方可按志愿顺序投档。
建议 :考生需结合自身成绩、单科优势及院校专业特点,合理设置志愿梯度,避免因级差设置不当影响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