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可总结为以下核心要点:
一、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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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全省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例如,630分考生优先于625分考生,即使后者为第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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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系统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一旦匹配到招生计划则投档,后续志愿失效。如考生填报A→B→C院校,A校未录满则投档A校,否则继续B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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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投档
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仅有一次投档机会,若被退档则无法补投后续志愿,需等待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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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数量
每次填报最多不超过96个志愿,分三次完成(一段、二段、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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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结构
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模式,需合理设置梯度,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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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 :略高于自身位次的院校(如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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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 :与自身位次匹配的院校(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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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低于自身位次的院校(如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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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 :保底院校(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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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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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区别
平行志愿中,分数优先且志愿并列,系统同时检索所有志愿;顺序志愿则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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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档处理
被退档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且后续志愿失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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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调剂 :若所有志愿均被退档,需服从调剂才能被其他院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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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匹配 :填报时需注意专业要求,如单科成绩、调剂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