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
根据山东专升本招生政策,校荐生的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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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数量限制
校荐生最多可填报 3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并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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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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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需与通过的自荐考试专业一致,且仅能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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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专业考生可填报不同高校,但同一专业考生需集中在同一院校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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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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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录取校荐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至计划人数(如某专业计划100人,先录取100名校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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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荐生录取后,再录取自荐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至剩余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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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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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校荐生未达到招生计划,后续自荐生可竞争剩余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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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不同专业因院校专业设置差异,可填报志愿数量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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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专业需求及高校招生计划,合理选择志愿并参加多所高校的自荐考试,以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