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考生申请考试便利时,可享受包括延长考试时间、特殊试卷、辅助设备使用等12项合理便利措施,确保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这些措施覆盖视力、听力、行动不便等不同残疾类型,由教育考试机构根据考生需求个性化提供,需提前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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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便利类型:视力残疾考生可申请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或延长50%考试时间;听力残疾考生可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成绩按笔试比例折算;行动不便考生可使用轮椅、自带桌椅,并获得优先进入考场等协助。辅助设备如盲文打字机、助听器、电子助视器等均被允许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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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考生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如湖北要求高考体检后4月1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附残疾人证、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经县、市两级审核后,由省级机构评估并公示结果,确保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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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支持:考点配备引导人员、手语翻译,设立单独考场;提供充足盲文纸、文字指示标识等细节服务。特殊情况下还可申请未列明的其他合理便利,最大限度减少残疾对考试的影响。
教育公平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考生通过合理便利措施,能够更自信地展现学业能力。建议考生提前了解政策、及时准备材料,充分利用权益实现升学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