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学校或人才市场
大学毕业后的学籍档案去向主要取决于个人就业情况,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档案转移至就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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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
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档案会随《报到证》转入单位,单位将承担档案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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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可直接接收档案,但部分民营企业需自行处理。
二、档案存放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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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
未找到工作或选择继续深造(如考研、考公)的毕业生,可在校申请暂缓就业,档案保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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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未转
两年后仍未就业,需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档案可转至单位或挂靠人才市场。
三、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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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三方协议
未就业且未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档案默认转回生源地人才市场(本科至省级、专科至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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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挂靠
部分毕业生可选择主动将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享受人事服务(如工龄计算、职称评定)。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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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打回原籍
若未办理《接收函》或未签订三方协议,档案可能随《报到证》寄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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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或损坏
需联系学校或档案管理机构补办。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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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户口同步
若档案转移至单位,户口通常会同步迁移;若存放在学校或人才市场,户口需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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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档案去向
可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或当地人才市场查询档案状态。
以上情况综合了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流程,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