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划时代新阶段。此次会议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首次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与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为后续改革绘制系统性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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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议程与成果
会议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总目标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的《决定》涵盖15个领域、336项举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改革,其中经济体制改革强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首次将市场作用提升至“决定性”高度。 -
历史定位与创新突破
作为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又一里程碑,会议突破传统改革范畴,推动改革从局部探索转向系统集成。例如,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将改革深度拓展至制度层面;通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确保改革执行力。 -
后续影响与长期规划
会议设定2020年改革阶段性目标,要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此后五年,中国在简政放权、自贸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实现突破,GDP总量从2013年59.3万亿元增至2023年126万亿元,印证改革实效。
当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仍持续深化,其开创的“系统性改革”模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理解此次会议,是把握新时代中国改革逻辑的关键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