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资格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需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未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如吃穿、教育、医疗、住房等)。
- 户籍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本地农业户口,或夫妻一方为本地农业户口且家庭收入低于所在地区低保标准。
- 特殊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优先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 与子女分户的老人;
- 重度残疾或无劳动能力人员;
- 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的家庭;
- 无安全住房或无赡养义务人。
- 限制条件:以下家庭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
- 拥有小汽车、城镇房产;
- 家庭成员有经营性收入或享受其他福利;
- 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
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经村委初审、乡镇审核和县级审批后,通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方可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