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期间学籍由原学校自动保留,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手续且最长保留3年。关键点包括:休学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如医疗或境外就读材料)、学籍保留期间不可转学或享受评优、复学需提前申请并提交康复证明等材料,逾期未复学可能被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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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申请与审批:学生或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境外签证等),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次休学期限多为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最长2年,高中阶段累计不超过2次且高三原则上不可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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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保留规则:休学期间学籍由原校保留,学生不参与在校活动,高中阶段还限制评优和转学。义务教育阶段若休学超3年或满18周岁未复学,学籍可能被注销;高中阶段连续休学2年未复学则按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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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与延期流程:复学需在休学期满前15天申请,提供康复证明(因病休学)或相关部门证明。学校根据学业情况安排原年级或降级复学。需延期休学的,须在期满前重新申请,否则视为旷课或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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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服刑、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申请学籍恢复;出国定居需主动申请注销学籍,否则学校可单方处理。
提示:休学期间务必关注时间节点,保留证明材料,及时与学校沟通以避免学籍异常。不同学段和地区政策可能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