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以原办理公证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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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
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用于核实申请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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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证书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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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证书编号或存档证明(如存档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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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财产关系,需提交财产权利证明(如房产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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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申请书
需填写由公证处提供的补办申请表,说明公证书遗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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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公证事项性质,可能需提供其他关联证明材料(如授权委托书、协议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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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他人无法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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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外公证书补办可能延长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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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会核实存档记录后重新制作副本,效力与原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