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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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每人每月1000元,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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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特殊群体补助
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三、动态调整机制
失业补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根据区域划分动态调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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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如南昌市区):2024年4月起调整为1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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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区域分别调整为1683元/月、1566元/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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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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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属于不同保障,需注意区分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