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各科目分数占比中,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值比例为1:1,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比超15%,《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四大核心科目合计占60%以上。具体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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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阶段(总分300分)
- 卷一(150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约38分)、法理学(约23分)、宪法(约15分)、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约12分)、国际法(约8分)等。
- 卷二(150分):民法(约45分)、刑法(约40分)、民事诉讼法(约30分)、刑事诉讼法(约25分)、行政法(约10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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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阶段(总分180分)
- 论述题(38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核心。
- 案例分析题(142分):民法(约30分)、刑法(约30分)、民事诉讼法(约28分)、刑事诉讼法(约28分)、商法/行政法(选做1题,约26分)。
备考提示:重点突破民刑两大实体法及程序法,同时强化法治理论记忆,主观题需注重案例分析能力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