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龄补贴政策全面覆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补贴标准最低300元至1200元,并实现“免申即享”便捷服务。 新政策通过简化流程、扩大受益范围、提高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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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与标准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补贴,分为两档:- 80-89周岁: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每年不低于1200元;其他老年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 90周岁及以上:统一按每年不低于1200元发放。各地可结合经济水平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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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纳入全省“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老年人无需主动申请,系统通过户籍数据自动比对,由乡镇(街道)汇总信息后直接审核发放,行动不便者可由亲属或社区代办。 -
动态管理与补发机制
民政部门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定期更新老年人信息,确保发放精准。因户籍迁移、信息遗漏等原因未及时享受的,经核实后可补发符合条件期间的津贴。 -
新旧政策对比
与原政策相比,新规取消低保限制,覆盖全体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流程从“三级审批”改为“数据主动推送”,办理时间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零跑腿”。
提示: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老年人需确保户籍信息准确。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登录黑龙江省民政厅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