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如下,涵盖招聘流程、档案转递、三方签约、派遣政策等核心环节:
一、用人单位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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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与信息发布
用人单位需在就业信息网注册账号,通过官网或邮件发布岗位信息,也可参加宣讲会、招聘会等线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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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与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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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每年9-12月、3-6月举办,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需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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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多单位联合举办,提供双向交流平台,同样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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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档案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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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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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特快专递:由学校统一办理,转至录取学校或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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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送达:由学校就业中心组织,转至生源地或接收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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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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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直接转至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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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就业:按协议转至用人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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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方签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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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平台与操作
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完成,毕业生填写申请后由院校审核,生成电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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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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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审核时间:工作日完成前一日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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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修改: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通过邮件反馈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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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生派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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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原则
根据就业协议或录取通知书确定去向,签约后发放报到证,未签约毕业生按类别分配(如师范类回生源地教育局,非师范类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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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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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约且升学:不发放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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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后变更:需向生源地就业部门申请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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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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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条件 :一年内因单位调整或个人原因需更换工作,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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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案上报 :未签订协议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列生源地部门,由当地部门推荐就业。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就业指导平台及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