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的具体A等数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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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普通类考生需要满足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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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类:对于特长类考生,浙江理工大学会根据其获奖等级来确定是否获得“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特长类考生的初审通过条件可能会因具体奖项而异,但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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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结果:普通类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是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10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的。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专业计划招生10人,那么初审通过的考生成绩需要在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0倍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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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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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文化总分(满分750分)×60%。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每年的招生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考生关注浙江理工大学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