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综合成绩构成
三位一体录取采用“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成绩按比例合成。具体比例因高校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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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测试 :占比约30%-40%(如A等计10分,B等计8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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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占比约30%-40%(部分高校要求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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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占比约20%-30%(如B等计10分,P等计5分等)
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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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标准 :需达到3A及以上,或A等与B等之和≥5门,其余D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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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规则 :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部分高校如浙江农林大学采用15分制)
三、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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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标准 :普通考生需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P等及以上),特长生无硬性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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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涵盖学业表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
四、录取规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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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机制 :按招生计划数6倍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如135人计划则入围810人),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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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择 :考生仅限报考类别(理工1类等)内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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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部分高校对特长生有专项加分政策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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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高校具体比例和规则可能调整,需以各校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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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分高录策略 :学考成绩不理想者可关注总成绩中学考占比低的高校,或通过专项条件(如竞赛获奖、艺术特长)争取初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