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采用“多元选拔、综合评价”的招生模式,核心为“3+3”科目组合(语数外+7选3)、四种并行招生渠道(统一高考/高职提前/单独考试/三位一体)及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制度。关键亮点包括:选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等级赋分制、取消文理分科、直接投档到专业等,全面强化学生选择权与高校精准选拔。
考试科目与计分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中自选3门,按等级赋分(满分100分,起点40分)。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新高考Ⅰ卷,其余科目由浙江省自主命题。
四种招生模式
- 统一高考招生:主流方式,占录取76%,实行“3+3”科目组合,按总分分段投档。
- 高职提前招生:以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成绩为基础,考生可同时获多校拟录取资格并自主确认。
-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生,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文化课仅考语文、数学。
- 三位一体招生:综合高考成绩(60%)、高中学考(10%-30%)和高校测试(10%-30%),实现“评人”而非“唯分数”。
录取规则创新
- 专业平行志愿:以“1院校+1专业”为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填报80个志愿,直接投档到具体专业,避免调剂风险。
- 分段划线:普通类按实考人数60%、90%划定两段线,另设20%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强基计划等)。
- 提前录取批次:军事、公安等特殊专业实行传统志愿,按总分优先原则投档。
考生权益保障
选考科目“7选3”充分尊重兴趣特长,高二起可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参考,涵盖品德、学业、体艺等维度;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可申请特殊政策。
提示:考生需关注选考科目与目标专业的匹配性,合理规划考试机会,志愿填报时严格对照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体检、单科成绩等要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为唯一权威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