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3+3”模式是中国新高考改革的核心科目组合方式,其具体含义如下:
一、模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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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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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 :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3门,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计入总分(不同省份赋分标准略有差异)。
二、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总分(450分)+选考科目总分(300分),总分750分。
三、实施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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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自主选择 :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6门选考科目中自由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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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赋分机制 :通过学业水平考试获得的等级分替代原始分,确保不同科目成绩的可比性。
四、适用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山东、北京、安徽等省份实施该模式,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