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资格证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 线上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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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个人版登录入口,填写相关信息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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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在左侧目录树中选择“遗失补办”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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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人员上报,选择已上报,查看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并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 挂失与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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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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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县)住建委受理并进行初审,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 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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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合格后,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复审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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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标准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加盖公章情况等,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
- 制证制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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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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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已开通电子证书的不再受理补办纸质证书,未开通电子证书的按上述流程补办纸质证书。
- 领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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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合格后,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或窗口领取补办好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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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时,考生需填写邮寄信息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邮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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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若委托他人代收,代收人需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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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证书补办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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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邮寄方式,务必确保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准确性,以便顺利收到补办好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