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原件被单位收走是 违法 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可能依法给予处罚。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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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沟通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告知他们扣押毕业证原件是违法行为,并要求立即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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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他们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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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归还毕业证原件,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扣押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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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归还证件,并且您认为情况严重,可以报警处理。
请务必保留好所有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