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颁发的,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
具体颁发流程如下:
-
考试合格 :考生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一级建造师考试。
-
资格审核 :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会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审核,确认无误。
-
证书印制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印制证书。
-
证书下发 :印制完成后,证书下发至各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分发至全省各设区市。
-
领取方式 :
-
邮寄领取 :考生可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邮寄系统申请邮寄证书。
-
现场领取 :考生需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领取,具体时间和地点会由各省市发布通知。
建议考生在考试合格后,及时关注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或住建厅的官方网站,获取证书领取的最新通知,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