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浙江高考规则以"3+3模式"为核心,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另需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任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选考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机会,成绩按等级赋分制计入总分,满分750分。
主要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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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与分值
-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30分。
- 选考科目:每门100分,按等级赋分(40分起,分21等级),考生自主选择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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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安排
- 语文、数学仅6月统考,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1月、6月两次机会,成绩两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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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规则
- 选考科目按全省排名比例赋分,前1%赋100分,最低40分,确保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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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与录取
- 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80个志愿,按总分优先原则投档。
提示: 选考科目需结合高校专业要求,技术科目为浙江特色选项,部分专业可能限制物理或化学必选。合理规划考试机会可提升总分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