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以区片综合地价为核心,农用地补偿单价为75元/平方米(二类区),包含土地补偿费(20%)和安置补助费(80%),青苗补偿另按栽培期产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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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划分与基准价:九台区将辖区划分为四类区片,东湖街道等二类区执行75元/平方米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分别按区片价的20%和80%计算。其他区片如三类区(65元/平方米)、四类区(55元/平方米)则根据地理位置差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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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与地上物补偿:耕地青苗补偿分菜地(3.5元/平方米)和其他耕地(2.0元/平方米),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参照国有拆迁法规评估,确保实际损失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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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与社会保障:采用货币补偿结合社保安置,需安置农业人口数按耕地数量与人均耕地比例计算,保障被征地农民长期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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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临时用地按使用年限补偿(1年10%、2年20%),未利用地比照农用地标准,荒地开发补偿按原始用途的3-6倍产值计算。
提示:具体补偿可能因项目、地块用途微调,建议通过九台区土地管理部门或风险评估公示获取最新细则,确保权益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