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免考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具体适用于两类人群:一是拥有高级职称(如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或相关学科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免考专业阶段一个专长科目;二是通过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认证的考生,可免考部分科目。以下是详细信息:
一、免考政策适用条件
- 高级职称持有者:拥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或高级统计师职称,或担任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可申请免考《会计》《审计》《财管》《战略》中的一门专长科目。
- 国际资格互认者:通过中注协与境外会计组织(如HKICPA、ACCA)的互免协议,可免考部分科目。例如,持有HKICPA证书的考生可免考四门科目(会计、审计、财管、战略),而通过ACCA考试的考生可免考两门(审计、财管)。
二、推荐免考院校名单
根据政策,以下院校的会计硕士专业(MPAcc)毕业生符合免考四门CPA科目的条件:
- 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三、申请流程
- 填写申请表:考生需向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免试申请表。
- 提交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明或国际资格认证文件。
- 审核与确认:提交申请后,当地注协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考科目长期有效,不得变更。
四、注意事项
- 免考科目长期有效:一旦通过免考申请,所免考科目将长期有效,考生不得申请变更。
- 及时办理申请:部分地区免试申请有集中办理时间,建议尽早提交材料,以免影响后续考试安排。
五、总结
CPA免考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无论是高级职称持有者还是国际资格互认者,均可通过申请免考部分科目。推荐免考院校名单和申请流程清晰明确,考生只需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即可享受免考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相关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