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保留学籍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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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时,凭《入伍通知书》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退役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或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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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校联合培养
参与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期间,学籍由联合培养学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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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原因
因疾病或其他健康问题需长期休养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通常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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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
学生因学术或个人发展需要出国留学时,可申请保留学籍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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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退学情况
部分学校允许因特殊原因(如家庭突发事件、学风问题等)主动退学的学生保留学籍,需提供证明材料,期限一般为半年至1年。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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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且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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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条件以学校规定为准,建议提前咨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