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行政区划沿革可总结为以下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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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前214年-公元220年)
设揭阳岭戍所,后置揭阳县,隶属南海郡,辖今揭阳、潮汕及福建漳州南部地区,是粤东最早行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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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时期(公元1121年-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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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宣和三年(1121年)复置揭阳县,移治玉滘村(今榕城),隶属潮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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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 :揭阳地区长期属潮州府管辖,直至1991年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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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行政区划调整
汕头市分治为汕头、潮州、揭阳三市,揭阳县升格为揭阳市,原揭西县、普宁县、惠来县划归揭阳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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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区域调整
榕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划分为榕城区、东山区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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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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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普宁市,形成2个市辖区(榕城区、揭东区)、2个县(揭西县、惠来县)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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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21个街道、62个镇、2个乡,政府驻榕城区临江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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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揭阳历史沿革中,榕城作为揭阳古邑核心区域,长期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