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
黑龙江省财政厅共设有25个部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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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门
包括办公室、综合处、预算处、法规税政处、工业交通处、商贸处、国债金融处、公共支出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农业税征收管理处、涉外处、国际处、基本建设处、会计处、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处、财产评估处、财政监督处、人事教育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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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机构
设有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农业相关领域的综合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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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
包括财政监督处、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等,涵盖财政监督、农业开发及人事教育职能。
说明 :
-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1年发布的《黑龙江省财政厅2021年部门预算》文件,该文件详细列出了25个部门名称及职能。- 部分部门名称可能因职能调整存在变动,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