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号不允许大量印刷纸质书,仅能附带少量纸质样本(通常不超过100本),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其核心用途是以光盘或电子形式传播,纸质印刷仅为辅助,且印刷数量受严格限制。
电子书号的本质是音像电子出版物,传播载体必须是电子介质。若需纸质书,必须与光盘配套出版,且印刷量需控制在几十本至一百本以内。超过这一数量即违反出版规定,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与纸质书号不同,电子书号无CIP备案信息,审核流程更简单,成本更低。但这也意味着其传播权限受限,无法像纸质书号一样公开销售大量印刷品。若需大规模发行纸质书,必须申请国内纸质书号。
电子书号在职称评审中认可度较低,通常仅适用于中级或部分副高职称。若出版目的涉及商业发行或评正高职称,建议选择纸质书号。
电子书号的低成本特性适合电子传播需求,但印刷纸质书需严格遵守数量限制。出版前务必明确用途,避免因违规印刷引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