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土地征收规定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征收目的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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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公共利益需要,如城镇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需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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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明确具体地块(如灌云县侍庄街道树云村十组、城关镇金虎村齐心组等),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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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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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核查土地现状(位置、权属、地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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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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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预公告(含范围、目的、调查安排),预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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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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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 :若多数被征地人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需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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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与协议 :完成补偿登记后,与被征地人签订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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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与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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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等,具体标准由地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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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可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房或土地回购等方式,需保障被征地人居住权。
四、法律依据
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为核心,结合地方实施细则(如江苏省、安徽省规定)执行。
五、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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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开发 :可统一组织区域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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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抢建 :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建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