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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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包括反动作品、淫秽作品、色情作品、暴力作品等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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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译文
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决议、命令等,及其由官方机构正式翻译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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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通过新闻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不包括评论、分析或著作性作品(如新闻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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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这类作品因缺乏独创性,属于公共知识范畴,不适用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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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届满的公有领域作品
著作权保护期限结束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可自由使用但不得侵犯作者人身权。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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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非立法性文件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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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作的新闻评论或著作性作品受著作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