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的电影是否还有版权取决于具体国家法律规定,大多数国家电影版权保护期通常为首次发表后50年,部分国家延长至70年,超期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公众可合理使用,但需注意法律限制。
多数国家规定电影版权保护期从首次发表起算50年,若电影已公映超50年,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外,财产性版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我国法律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一些国家规定更长时间,如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至70年不等,具体要依据所在国家法律判断,若所在国家对电影版权保护期规定长于50年,50年前的电影可能仍在保护期内,未经授权使用会被认定为侵权。 在超过版权保护期的情况下,电影进入公有领域,公众可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非商业性引用、研究、评论等合理使用。不过使用时应避免恶意篡改、歪曲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其他权益,如对他人表演权益的侵犯等。对于电影修复、出版等具体行为要明确来源,若来源不清晰或未经授权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即便电影公有领域,原人身权利受保护,不可侵犯创作者署名权等权益。判断50年前电影有无版权要依据具体国家规定,超期后使用也要遵守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