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如下:
- 符合《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 :
- 考生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的相关规定。
- 试用机构 :
- 试用机构需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 试用期考核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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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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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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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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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 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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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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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地区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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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 报考类别 :
- 具体的报考类别需根据考生所从事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工作性质和类别来确定。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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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对自己的报考资格,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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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需特别注意试用期的考核和证明提交时间,以免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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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需持所在军队的相关证明,确保报考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