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石家庄市的“商转公”政策条件如下:
- 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 :
- 申请人必须是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职工。
- 原商贷借款人 :
- 申请人必须为原商业**(商贷)的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
- 原商贷尚未结清 :
- 申请人的原商业**尚未结清。
- 原商贷银行同意 :
- 原商业**的银行必须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业**。
- 不动产权证书 :
- 原商业**所购住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5年。
- 抵押担保 :
- 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 房产价格限制 :
- 如果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姓名,且双方均为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可以申请“商转公”。办理时,房产价格以原商贷借款合同中的房产价格及根据契税完税凭证推算的房产价格中较低者为准。如房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住房公积金**经办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 **期限 :
- 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期限与原商贷所购住房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同时,原商贷房龄超过30年(含)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
- 其他条件 :
-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偿还**本息能力,信用良好,所购房屋为合法住宅并能够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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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渠道,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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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在申请前确认所有条件均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