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收集、整理和报送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以下将详细介绍会计信息采集的工作内容、流程及注意事项。
会计信息采集的工作内容
采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会计人员范畴。
采集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等。
- 工作单位及部门信息:包括单位类型、所属行业、工作单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等。
- 专业资格及职称信息: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
- 诚信记录及奖惩情况:包括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等守信信息和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免冠照片、工作证明、奖惩证明等。
会计信息采集的流程
注册与登录
- 会计人员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上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账号注册。注册时需接收手机注册验证,确保手机号码正确无误。
- 登录平台,输入证件号码或手机号(注册时所填写的,两者都可以登录)。在信息采集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可以选择支付宝实名认证或线上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是信息采集的前置步骤,会计人员需通过支付宝扫码或线上上传身份证人像面、非人像面、手持证件照片等进行认证。
信息采集
-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选择所在会计管理部门(省、市、区县),勾选承诺书后提交审核。
信息变更与调转
信息采集完成后,若会计人员信息发生变动(如联系方式变更、学历提升等),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操作,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会计信息采集的注意事项
照片要求
上传的照片要求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 * 413px。不接受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
证件要求
所有上传的证件照片和扫描件需使用原件扫描,确保文件格式为jpg、jpeg、png,文件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
信息一致性
所填信息和附件显示信息保持一致,如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所有附件尽量使用原件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
审核与反馈
提交信息后,会计人员可以登录系统查看信息采集状态。系统会显示审核进度和结果,审核不通过时,系统通常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会计人员需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确保会计行业规范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会计人员可以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为后续的会计继续教育和会计业务办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流程是什么?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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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账号:
- 访问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
- 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密码等)并进行手机验证。
- 确保手机号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会更换,因为平台暂未开放修改手机号码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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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 使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
- 在登录前,建议更新浏览器为最新版谷歌、火狐、360极速等非IE内核的主流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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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
- 在首页点击“信息采集”时,系统会自动弹出实名认证窗口。
- 可以选择支付宝快捷一键认证或线上实名认证。
- 支付宝认证需要使用本人支付宝账号扫码完成。
- 线上认证需要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及手持证件人像面照片,建议提前在手机上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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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采集范围:
- 实名认证通过后,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首先选择采集范围(如从事会计工作、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
- 仔细阅读采集须知并准备所需材料(如标准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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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信息:
- 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历、职称等)。
- 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扫描件(需使用原件扫描,格式为jpg、jpeg、png,大小20kb-500kb)。
- 填写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上传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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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核:
- 完成所有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会计管理部门页面,选择所在省、市、区县。
- 勾选“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后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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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
- 提交后,等待财政部门进行人工审核,审核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
- 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反馈,登录平台后可查看审核状态。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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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材料:
- 标准证件照片: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 * 413px。不接受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
-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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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材料:
-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证书丢失的可由毕业院校或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 学信网验证报告:2008年以后境内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境外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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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材料: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职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
- 会计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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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居住证:暂未工作且不属于在校学生的非辽宁籍人员,需同时提供居住证。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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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 访问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 使用您的账号登录,如果没有账号,请先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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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继续教育形式:
- 网络教育: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人员可以从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 面授教育: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教育培训。需提前向财政部门备案。
- 视同继续教育: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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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继续教育课程:
- 选择适合的课程进行学习,确保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2025年起,会计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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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登记:
- 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省会计学会培训以及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 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其他会计人员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所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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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学要求:
-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用“财政部门统一登记”的方式完成学分登记。
- 2025年4月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用“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的方式完成学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