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营企业能评审职称 。山西省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并出台了相关措施,以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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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申报渠道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向全省各系列(专业)各级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也可向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将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承担人事代理、辖区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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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评审机构 :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建工程系列民营企业初、中、高级评审委员会,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统一颁发由山西省人社厅监制的职称证书。同时,鼓励和支持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或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按规定申请组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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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评审流程 :简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流程,改进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取消无谓的证明,能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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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评审范围 :在全省各类民营企业中从事建筑、市政、道路、电气、园林、轻工、冶金、机械、化工、矿山、地质、测绘、环境、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须在山西省内民营企业缴纳社保,且现申报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按照本通知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只在民营企业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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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制约 :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综上所述,山西民营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才是能够申报职称的,并且享有与公立机构平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