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 学历及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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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需要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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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 :需要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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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 :需要在小学或初中学段任教满5年。
- 教育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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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工作 :遵守职业道德,可以担任领导职务,有荣誉记录,班主任岗位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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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开设选修课或校本课程,完成工作量,教学态度端正,业绩突出,有教科研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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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 :需具备指导与开展研究的能力,参与课题研究,有独立思考和见解,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非一线教师和校(园)长们,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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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 :能开展讲座和示范课,指导其他教师的成长。
- 考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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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 :加强师德考核,参加年度考核,看看自己一年的工作表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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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考核 :参与专业技术考核,检验自己的专业水平。
- 继续教育 :
- 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需提交近两年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登记表。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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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须与其申报专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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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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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政务处分的兼职公职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建议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仔细查阅最新的评审条件,确保所有要求都符合,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