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内设处室的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处室:
- 综合处(能源市场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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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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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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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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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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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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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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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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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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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能源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警、政务公开、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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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日常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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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能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能源市场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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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能源市场运行。
- 规划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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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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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能源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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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能源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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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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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能源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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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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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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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能源投资统计、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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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能源信息工作。
- 电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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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火电、生物质能发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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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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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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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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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电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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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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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
- 煤炭处(综合和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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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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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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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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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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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进全省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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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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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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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订全省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
- 负责全省能源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科技与装备处 :
- 负责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关键设备的研发工作。
- 信息与监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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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能源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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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能源行业监测数据的采集、发布和预警工作。
- 稽查监督处 :
- 负责对能源行业进行稽查和监督工作。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 负责能源行业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 财务处 :
- 负责能源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 人事处 :
- 负责能源行业的人事管理工作。
- 机关党委(人事处) :
- 负责能源行业的党务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
这些处室的具体职责和设置可能会根据各省能源局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