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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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 :涉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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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管理 :负责湖泊、河流等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域的划界、调整、生态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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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 :承担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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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监测 :进行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分析,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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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 :组织和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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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研究 :负责水利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经济等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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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学研究 :组织承担水利软科学研究项目,面向社会开展水利软科学及工程建设等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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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撑与服务 :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对策支撑,包括工程技术支撑、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技术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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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 :承担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督查、督办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申报、矿业权出让拍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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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推广和监测,指导基层水利技术工作,引导社会水土保持和节水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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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 :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划界、工程监测、安全评价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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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与质量监督 :承担中央、省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的技术保障工作,参与稽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评估,以及对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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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巡查 :承担水利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及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为防洪抗旱提供有效保障,并支持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